问题 | 危险驾驶罪能否紧急避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危险驾驶罪是可以紧急避险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涉及危险驾驶的情形都必须理解为紧急避险,其成立还需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包括危险的紧迫性、避险的不得已性、避险行为的必要性以及相当性等等。 当行为人面对正在发生的危险,并且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手段来规避这种危险时,他们可能会被迫采取危险驾驶的方式,只要这种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也没有导致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紧急避险,进而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危险驾驶罪中的紧急避险认定标准非常严格。 这主要是由于危险驾驶行为本身所蕴含的高度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因此,只有在极其特殊且完全符合紧急避险所有要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紧急避险。 比如,为了将重伤患者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而采取的危险驾驶行为,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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