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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包装市场秩序罪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倘若某些人士触犯国家相关律令,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及其它限制交易的物品,或进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活动,抑或是在未获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行为,而此类行为又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须缴纳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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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