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肆意挑起事端,对他人施以暴力、骚扰,或者任意损害、占有他人财物,甚至在公共场所制造纷乱,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然而,要认定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需要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首先,行为人任意出手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 这个条款中的“任意”二字,明确了行为人主观上的肆无忌惮态度; 而“情节恶劣”则通常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多次实施暴力行为,或者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等严重后果。 其次,行为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 这里的“情节恶劣”同样包括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再者,行为人强行索取、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体现在行为人所获取的财物价值较大,或者已经对重要的财物造成了损坏等情况。 最后,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引起混乱,且已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这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为之,即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却仍然积极地去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动机、目的、手段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多重因素,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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