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摩托炸街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明确条款,倘若有人选择以骑乘摩托车进行集体驾驶的形式,在公共道路上以制造噪音之方式干扰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从而引发社会公共秩序的混乱,那么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对于这一类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以及所产生的后果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若该种行为满足了上述法条中所描述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条件,并且行为人还曾多次召集他人共同实施类似行为,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然而,如果仅仅是一次性的或者偶然发生的行为,而且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那么就不太可能被判定为犯罪,但是仍然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其他法律责任。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刑事责任必须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真相和相关证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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