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炸街寻衅滋事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清晰明确的二百九十三条明文规定,假若有人恣意于街头公共区域,无理生非,肆意寻衅滋事,甚至不惜使用暴力危险物品如爆炸品等,则有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这一刑事犯罪。
在这样一类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依据事实判断每一位被告人之真实动机,他们所采用之手段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不可预测的后果。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所述,存在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极其恶劣”或者是“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从而导致该场所秩序遭受严重破坏及混乱”的举动,并且这些行为是其多次纠集他人共同参与而为之,那么刑罚结果将是五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也可能附加罚金的处罚。 然而,具体裁决的执行仍需依赖当地法院依据案件真实发生经过及充足可靠的证据材料来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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