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伙同他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律条文规定,共同谋划并采用暴力手段私自殴打他人的行为,按“肆意打击他人且行为恶劣”来论处。
倘若这类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那么就应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具体的裁决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行为人所参与的程度、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是否存在事先策划、以及是否存在减轻或加重刑罚的情节等等。 若行为人在犯罪团伙中担任主要角色或者积极参与其中,同时还召集其他成员多次进行类似的违法活动,那么他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有可能被判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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