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诉讼期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作为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类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即被害者享有对犯罪行为是否进行刑事起诉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关于追诉期限的具体时限应以该犯罪所适用的法定最高刑为准则进行衡量。 在侵占罪这一明确定义下,其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可以推导出,以此种罪名进行定罪量刑的追诉期限设定为五年。 倘若被害人在法院规定的五年追诉期内未主动提起诉讼,并且在此期间并无任何可能导致追诉期限有所延长或中止之事由发生,那么这起侵占罪的诉讼时效就会自动宣告到期失效,对该类型犯罪的追究将无法再行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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