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资十五万没有获利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明确规定,无论是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它们本质上都应当以营利为明显目的的行为形式。
假设一个群体聚集进行赌博活动或者某个人将赌博作为自己的主要职业,但并未在其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那么他可能并不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我们还必须综合考虑其他诸多因素,例如赌资的规模、参赌人员的数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 针对上述情况,若赌资总额达到十五万元,即便当事人并未实际获得任何利润,也有可能被视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然而,倘若没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他们的行为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并且也没有其他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定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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