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卖遗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界定,所谓盗窃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个人或公共财产,且涉案价值达到特定标准,或者属于屡教不改型、进入他人住所行窃、违法带入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实施扒窃等行为的严重刑事犯罪。
若是某人以销售废弃物品之名,而对其实为公共或私人所有的闲置物品进行盗窃,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 然而,若废弃物原本并不属于公私财产,或者涉案金额小于特定标准,亦或是并不符合屡次行窃、侵扰他人住宅进行盗窃、私自携带危险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犯罪行为,它相对应的犯罪行为可能便无法依附于盗窃罪的定义。 另据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详细规定,拐骗儿童罪特指在未经法律允许及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故意诱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离家出走或与亲人失去联系的行为。 当然,如果销售废弃物一事中涉及了拐骗儿童的行为,那么这一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拐骗儿童罪。 从综合的角度来看,判断某人销售废弃物是否构成犯罪,不仅需要严格审视废弃物本身的属性、涉案金额,以及实际销售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同时还需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规范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综合以上因素,如果废弃物确实属于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较高,可能会触发盗窃罪,但也有可能如在拐骗儿童的案件中,受到拐骗儿童罪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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