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载多少达到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明确要求,任何超出额定乘员限制的运输行为,只要程度达到了“严重超越负荷”的标准,将有可能构成恶性的危险驾驶罪。
当然了,具体到每个案件中,是否已经达到了这个“严重超越”的门槛,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超载的人数已经占到了车辆额定乘员数量的20%以上,那么就很有可能被判定为“严重超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具体的标准可能因为地域差异或者司法解释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为了能够精确地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我们必须对整个案件的细节进行全面的分析,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依据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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