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把对方打死了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违法行为涉及范围较广,包含任意打骂他人等严重情况。
倘若这些行为间接导致受害者的生命丧失,便构成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 根据此条款,若寻衅滋事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严重破坏,且附带造成人员身亡的不良后果,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同时,被告人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但是,具体的量刑结果需综合考量案件的诸多细节,如犯案动机、手法、所带来的伤害及相关犯罪嫌疑人的悔过之心等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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