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于侵占罪这一类案件的地域管辖权通常是归属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然而,当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被告方居所地并不完全重合时,若由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加以审理更为恰当合适的话,那么该法院亦同样拥有对该案件进行审判的权限。 基于上述原因,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权可依据实际情况,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共同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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