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法院不予定罪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在自诉案涉案被告方有权于诉讼进程之中,针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由此观之,若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此类案件中,被告方坚信自诉人存在不当行为或是负有责任的状况下,便有权依法提请法院受理反诉事宜。 反诉环节应严格遵守自诉设定之规则,也即反诉所提出的内容应与自诉事项之间具有紧密联系。 实践过程中,如若法院于审理后判定被告方无罪,被告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寻求原审法院重新审议等司法渠道,请示对案件作进一步核查。 倘若法院在审理期间觉察到证据不足、程序违规抑或存在可能导致审判不公之其他因素时,则有权按照法定职责做出妥善处置。 为了确保诉讼顺利开展,当法院判定被告方无罪时,被告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与需求,分别委托律师团队或者自行仔细研究案情,搜集充足证据,充实辩护材料,以备在随后的法律程序中得以充分展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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