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初犯涉案70万获利三千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详细规定,若有个人在明知他人将信息网络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依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撑及协助,并且其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该行为将被视为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法律条款。
涉及到的涉案金额高达70万元,虽然从中获得的利润只有区区3000元,但这些数据无疑是证明其情节严重的有力证据之一。 然而,仅凭上述数额的涉案金额以及所获的盈利金额,尚不足以全面衡量是否构成情节严重,还需结合考虑诸如行为者主观恶意深浅、行为特征是否突出以及对于犯罪行为的实质影响等诸多要素。 倘若经过法院审判认定此行为实在严重,根据相关法条,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该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法规,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然而,若该行为并不构成情节严重,亦或是未触犯其他犯罪法规,那么行为人或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受到相对轻微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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