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获利2w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除了涉及追求非法盈利的意图以及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外,亦包括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罪行的处罚范围呈现出阶梯式分布,从最低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同时处罚金; 至最高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罚金处罚。 至于开设赌场罪的所获收益额达到两万元人民币之多,这一数额或许难以满足被定义为“情节严重”的标准。 然而,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以及量刑时,还需考虑诸多复杂因素,例如犯罪的广泛性、手段的残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伤害程度、犯罪者的悔过表现等等。 若犯罪嫌疑人能提供充足的证据,用以证明自己罪行较轻,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处罚的情节,那么检察机关可能会慎重考虑不予起诉。 而最终是否决定起诉,则需要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全面权衡。 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犯罪嫌疑人具备良好的悔罪表现,那么他们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反之,若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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