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亵罪不起诉的案件要满足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严格规定,对于强制猥亵这一刑事违法行为,不起诉的裁决可能须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该种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节相对轻微,司法机关可能会将其归类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罚范畴之内;
其次,由于犯罪行为并未给他人造成严重结果,例如未对受害者身心健康构成实质性伤害或产生其他恶劣影响,这种情况也应作为考量因素; 再者,若犯罪手段并非极端残忍,亦未采用暴力、恐吓等严厉措施来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亦有可能成为不予起诉的依据之一; 此外,因犯罪行为未在公开场合公然进行,或者未形成群体性犯罪,这也是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最后,倘若犯罪嫌疑人具备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同样是检察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权衡的重要因素。 当然,以上仅是可能导致不起诉的部分条件,最终是否决定不起诉,仍需综合考虑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由检察院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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