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客车超员处罚有什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对于客车超员这一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处罚方式为:凡是涉及到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情况,若其严重超出了额定乘员载客的限制,则应依法判处拘役刑罚,并且还需附加罚金的处罚。
此外,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在此类事件中负有直接的责任,那么他们也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倘若此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将依据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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