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是否已获取财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构建并非必然需要行为人已经实际取得财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要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要是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即是否采用威胁或要挟等手段,强迫他人交出财物或者在财产方面做出妥协。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即便最后未能实际获得财物,也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行为人通过敲诈勒索的方式,使得受害者感到恐惧,进而被迫交出财物,尽管行为人最终未实际得到财物,但仍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另外,即使行为人多次进行敲诈勒索,每次都未能实际获得财物,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因此,敲诈勒索罪的成立并不以是否已获取财物作为必要条件。 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本身,再加上其他相关情节,便足以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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