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十种不起诉都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条款,关于协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不起诉资格,可能涉及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并未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
其次,行为人并未实际参与到为他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的环节之中; 再者,行为人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或协助的程度较轻,尚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 此外,行为人并未从其行为中获取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 同时,行为人具备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依据法律规定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后,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依法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得以豁免刑罚。 值得强调的是,不起诉的决定需根据每一起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最终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 若以上各项条件均得到满足,检察机关可能会慎重考虑对行为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这并不代表行为人必然无罪,不起诉的决定可能是基于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酌情权衡而做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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