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三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款之规定,倘若行为人存在明知故犯、秘密窃取他人公有或私有财产,且额度达到一定规模,或者频繁实施此类盗窃手段,甚至涉及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还有意图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危险工具,以及采取秘密方式进行扒窃等违法情事发生时,将被判定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至于那些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者,尽管其每次行为造成的财物损失尚不至过于庞大,同时也未伴有其它重大恶劣情节情况出现的话,正常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并且还需在全额罚款之外另行承担罚金的处罚措施。 然而,实际的裁判结果仍会受到众多因素的综合考量,诸如盗窃的具体细节、犯罪导致的不良后果、犯罪人员的改正态度,包括有无诚恳认罪或悔过表现、是否愿意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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