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设置赌博机型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组织或开设赌场罪乃是一种旨在获取盈利且为他人提供赌博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总称。
例如,在设定赌博机的前提下,将其作为供应他人参与赌博的盈利手段,那么便可视为组织或开设赌场罪行之表现形式。 须知,依该法典规定,凡是从事此类行为者均应按照开设赌场罪予以定罪施罚。 至于具体的定罪以及量刑标准,则需依据案件所涉各种细节要素加以综合考量,如赌博机型的数目、规模大小、赌博活动的频次、涉案资金数额、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 若情节特别严重,犯罪嫌疑人甚至有可能面临长达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外加罚金的双重惩罚; 反之,若是情节相对较轻,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罚金责任。 因此,对创设赌博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进行定罪与量刑,无疑是最为恰当的处理方式。 而最终的定罪与量刑结果,自然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