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被拘役案底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涉及到追逐竞驶、醉酒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多方面内容。
一旦依照本法条的标准被判定为有罪,犯罪者将会面临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关于案底的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犯罪记录将会被详细记载于个人档案之中,然而其是否对外公开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国家有着专门的规定; 而对于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时,也可能会予以公开。 因此,若某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处拘役,那么他将不可避免地留下案底,但其是否会被公开披露,仍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总而言之,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的人员确实会留下案底,但其是否会被公开披露,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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