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股东是否会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独立股东假设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对本属于公司所有之财产实施了非法占用行为,那么此种行为是否构成了侵占罪,必须要依据案件本身的具体情节加以分析。
举例来说,假如某位独立股东在受公司委托而担任保管私人财产的职责之后,将这些资产收入自己私囊,且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并且态度强硬,拒绝归还给公司原主,那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这位独立股东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侵占罪。 然而,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符合“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等法律规定的要件,同时也需要考虑到此类行为是否属于被法律明确规定为“告诉的才处理”的范畴。 因此,对于独立股东是否构成侵占罪这一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实际发生的事实和相关证据来进行严谨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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