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罚金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项法律条例规定,关于惩治危险驾驶行为的罚款金额应依据各类实际情节进行审慎裁量。
在通常情况下,罚金的数额应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者对待犯罪行为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存在累犯行为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若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重超载或超速行驶,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将面临拘役刑罚,并附加相应的罚款处罚。 具体的罚款金额需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然而一般而言,罚款金额不应低于拘役刑期,以确保罚款金额能够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若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则将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定罪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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