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等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税务机关公务员若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行为严重违背法律法规及行政条例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办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税额抵扣、出口退税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枉法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对于造成国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期。 此外,若其他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也有违纪行为,如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业务中存在着徇私舞弊现象,从而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情况,同样适用上述条款进行惩罚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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