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才能成立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形成依据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了替他人保管的物品或者被遗忘和掩埋的物品;
其次,所涉及到的金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 再者,行为人必须表现出坚决不出售或交付这些物品的决心; 最后,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非合法占有该物品的意图。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被认定为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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