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刑拘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针对某些犯罪性质较为轻微,且未产生重大后果的情况,现今司法实践通常采用接近拘禁体例的刑法实施惩治,即通过短时内限制其行动自由并强制其参加生产劳作的方式,作为对其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罪行进行处罚的一种惩戒。
此类情况包括那些犯罪业已完成,但对于社会整体危害程度相对有限的犯罪,以及应当判处管制,但因嫌疑人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案件。 比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这一犯罪类型,犯罪人通常仅以非法拘禁,捆绑,扣押等行为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此类罪行或许表面看起来并不十分严重,然而犯罪者本人却可能时时威胁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乃至生命,因此,我们认为这类犯罪可以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拘役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最长也不过一年而已。 其次,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拘役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处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因某种原因被处以拘役,那么将意味着您将会留下案底。 尽管拘役与其他更为严重的惩罚相比仍算较为宽松,但在法律层面,拘役仍然是一项严肃的决定,执行拘役措施后,您将无法摆脱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县级公安机关会负责执行拘役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而在这段时间里,拘役人员每月可以回家一次至两次,同时他们还需要参加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参与劳动的人员还会得到适当的薪酬待遇。 关于拘役的刑期,其计算方式是从判决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的,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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