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我们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解释:
(1)它显然针对监管制度。 这包括各种监管机构如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和监狱等。 (2)这种罪状要求存在明确的客观行动,也就是把已经拘留、逮捕或其他监管的犯罪嫌犯、被告人和罪犯非法释放出来。 (3)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主观上必须存在有意的行为,也就是说,释放这些人必须是有意识、故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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