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为真无罪实据,或兼具本法规第十六条所列举的任意一种情形,则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裁决。这就意味着,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属无辜,抑或是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例如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自诉案件的原告主动撤回自诉等,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此类情况下,盗窃罪的起诉程序可予以撤销。倘若犯罪嫌疑人最终被证实为清白无辜,或者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人民检察院便有权力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而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与此同时,对于侦查过程中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也应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若被不起诉人需接受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检察院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移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主管部门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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