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辩护人的定义及适用案件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特设辩护人为在特定情况下,被人民法院认为因经济因素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聘请辩护者提供服务的被告量身定制和执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辩护团队。
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如被告人无法识别视力障碍、听力残疾、语言沟通能力受限,或是尚未成年或者在庭审开始时未满18周岁; 以及对于那些可能面临死刑处罚但是未能委托辩护代表的被告人案件,都必须由特设辩护人为其提供援助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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