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疑罪从无”原则具体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领域内,所谓“疑罪从无”,乃是指若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涉嫌行为的事实真相存在模糊性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应承担刑事责任时,应当依法决定不对其提起诉讼并判定有罪。
这一决策准则被视为《刑事诉讼法》中的核心原则之一,其要义在于,在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不可轻易对他们进行定罪和惩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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