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委托谁作为辩护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阐述,除了享有自身辩护权之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一名至两名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以下范围内的人员均有可能成为委托人指定的辩护人: 首先是专业的律师; 其次是经由社会团体或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的人员; 再者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亲朋好友。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那些正在接受刑罚执行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依法剥夺、限制个人自由的人士,将无法担任辩护人。 同样地,如果有人因违反行业规范而被开除公职,亦或是被吊销了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他们也失去了担任辩护人的资格,除非他们身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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