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次数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次数如何确定这一问题,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相关规定,开设赌场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关于具体的犯罪次数的认定,应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开设赌场的持续时长、赌场的规模大小、赌资的数量、参与赌博的人数以及非法获取的利益金额等等。若开设赌场的行为满足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例如长期从事此类活动、赌场规模庞大、非法获取的利益巨大等,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至于具体的犯罪次数及情节严重程度,则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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