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退赃可以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罪犯若想申请获得减刑,必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刻认识接受改造的重要性并付诸行动、切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诚意或者有突出的立功表现等等。对于曾因盗窃罪入狱的罪犯来说,如果他们在服刑期间能够主动归还赃物,就可以视作是他们已经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展现出了悔过自新的态度,这无疑将成为他们申请减刑时的一项重要参考因素。然而,减刑的最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人民法院手中,他们需要对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整体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悔过自新和立功表现等方面。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还有其他符合减刑标准的行为,如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他们的退赃行为也将会被纳入考量范围内,进而有望获得减刑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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