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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需不需要事先控制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实施过程中并无须预先实现对他人财产的严格掌控。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主要涵盖了两大类情况:其一,行为人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擅自据为己有;其二,行为人将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在第一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基于保管关系而实际持有他人财物,然而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却是在实际占有之后才发生的,无需事先进行控制。至于第二种情况,行为人在发现遗失物品或埋藏物后非法占为己有,同样也无需事先进行控制。因此,侵占罪的成立并不以行为人预先控制他人财物作为必备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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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1: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