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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构成犯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所构成的犯罪属性,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首先,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颇为繁多且复杂,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伦理制度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两大层面。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主要体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远超过其合规收入水平,且超过额度相当大,具体标准则为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大于等于三十万元人民币时便符合立案条件。
最后,该犯罪的主观犯罪心态上,固定为故意状态。
即指犯罪行为人明知财产来源并非合法却刻意予以占有,待事件被揭露之后仍然不肯诚实交代详细的财富真实来源,甚至为了自圆其说而故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罪对于犯罪主体有严格要求,只能由特殊人群承担。
这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覆盖群体包括: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
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以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公务活动的所有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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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