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公诉时如何判定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简称“寻衅之事”,是指行为人出于肆无忌惮、挑起纷争的目的,刻意地挑逗、骚扰甚至伤害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和侵占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引发混乱局面,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
对于触犯此项罪行的罪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其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如行为人仅仅是通过破坏社会秩序来实施危害行为的,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行为人的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的破坏,则将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会受到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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