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由法律认定,未经许可而实施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非法加工活动,将有可能触犯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了对此类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即公民一旦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擅自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砍伐、损坏珍稀名贵树木或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内的破坏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加工以及出售这类珍贵树木或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便会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若情节更为恶劣者,其刑罚将会从三年提升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旧伴随着相应的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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