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电车归还失主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盗窃罪的构成要素须同时具备以下方面:蓄意侵占他人财物为意图,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富,且涉及的金额应当达到一定程度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从外表来看,拾得电动车并将其返还给失主的行为,似乎并不满足上述这些盗窃罪的组成要素,毕竟实施者并未蓄意侵占他人财物,也没有采用秘密手段来获取财物。然而,倘若拾得电动车之人在得知失主真实身份之后,有意选择不将车辆归还给失主,反而企图非法占有该物品,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然而在此种情形之下,若行为人最终还是将电动车归还给了失主,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过程中的中止阶段或是未遂状态,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得到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一般来说,拾得电动车并将其归还给失主的行为,通常不会被判定为盗窃罪,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确实存在着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意图并且始终未能将电动车归还给失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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