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定不了罪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此种聚众斗殴的现象并未产生任一人体所承受之重伤抑或是致人死亡这一严重结果,同时并未牵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所规定的任何一个关于加重量刑因素的具体条例,也就是指并不存在诸如反复实施此类严重行为、参与人数众多、行为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在诸如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进行斗殴从而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甚至是使用武器进行斗殴等情况,那么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或许将无法被判定为有罪。在此种情况之下,我们可以考虑适用其他可能的罪名,例如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等,或者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聚众斗殴的行为程度较轻,并未产生严重的后果,且情节显著轻微,则可依法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如果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依法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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