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怎么样才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核心要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被告人在主观上抱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利用诸如言语威胁、肢体动作等手段,对受害者实施强制性压迫;通过这种方式使得被害人在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被迫支付大额资金,甚至多次发生此类事件。在此过程中,实施的威胁或压迫行为必须达到了足以引发被害人内心极度恐慌的程度,最终导致其不得不按照被告人的要求支付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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