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金额侵占罪罪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是以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作为违法据为己有对象,且此等行为导致涉案财产数额有所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即“数额较大”),且在经由相关部门催讨后仍坚持不予退还,或在此情况下,擅自将他人的遗失物品或者被掩埋、隐藏之财物作为自身所有对象,且对此类情形也同样保持着拒不交出的态度。因此,在确认侵占罪是否得立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合法的占有权,以及其是否存在故意非法占有并拒绝归还的主观意图。而“数额较大”则是构成侵占罪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犯前款罪,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