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未遂是已经成立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犯罪未遂并非与已经设立的盗窃罪划上等号。这里所说的犯罪未遂,特指的是犯罪行为已启动并有所进展,然而却因非犯罪分子自身控制范围内的因素,导致其最终未能达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举例来说,若罪犯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原因,未能成功地获取到任何财产或未能实现其预期的犯罪效果,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盗窃未遂。尽管在此种情况下,罪犯并未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不过相较于那些已经完成犯罪行为的既遂犯而言,其所受惩罚往往会相对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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