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闹事涉及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任意聚集群众并制造纷争的行为,已然涉足于法律禁区——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之范畴,构成了如同眼中钉般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若在这种场合下,大量人群制造骚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并使各类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教学、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基本民生领域失去正常运行的功能,进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物质与精神双重损失的话,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触犯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一严重刑法。 对于这类危险分子的领导者,即首要分子,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至于其他实施扰乱行为的参与者,则得遭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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