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拐卖人口这一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行为犯范畴,在此基础上的具体认定标准则为:
凡涉及到以出卖为唯一目的,且存在制造、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以及转换青少年或儿童等各种形式行为的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以拐卖人口罪定罪量刑。 换言之,仅在实现了上述任何一项行为之后,方可对此类犯罪给予法律制裁。 对于犯下拐卖妇女和儿童罪行的个体而言,其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款。 但若存在特定情况,如拐卖人口团体的首要分子、诱拐并贩卖妇女、儿童达三人以上、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哄骗强迫被拐卖者进行卖淫活动或明显逼迫其转移到其他人手中卖春、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胁迫方式或者麻醉技术绑架妇女和儿童、以营利为目的偷偷窃取婴儿或幼儿、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及儿童及其家属受到重伤甚至死亡或其他极端惨重后果等,以及将妇女儿童贩卖到国外的等恶劣状况,其惩罚力度则会大幅度升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罚款或没收财产。 极端恶劣的情况下,此等罪犯将会面临死刑判决,并且其财产将被彻底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