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借卡算不知情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首先便是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其次,为他人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在此种情况下,若在借用银行卡的过程中,借用人并不清楚他人会将此卡用于何种犯罪活动,那么借用人便无法满足“明知”这一主观要件,从而也就不能被认定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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