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是否需要上游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具体规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定罪量刑并非一定要在已知的上游犯罪行为发生后才能予以考虑。该款法律清晰地表明了,即便行为人已经事先了解到他人可能会借助信息网络来实施犯罪行为,但只要其为这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援或者协助,且情节严重者,便可被认定为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是否存在上游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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