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伪劣化肥罪在现行刑法中如何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涉及到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相关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如果因为市场销售的伪劣化肥而给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带来了相对较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短期的拘役惩罚,同时还要额外承担或多或少的罚款,额度为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其次,如果由于该种违法行为导致企业的生产制造环节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害,造成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依照销售总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罚金。 至于最极端的情况下,即由于销售伪劣化肥造成的生产损失特别巨大时,将面临至少七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同时也须按销售总额的相应百分比支付罚金,或者全部没收其财产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 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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