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界定,盗窃罪侵犯的客体对象为公共及私人财产权益,其内容覆盖范围广泛,囊括了各种类型的资产,如金钱、物质资料等等。因此,当行为人盗取的标的物并非货币资金,而属于其他种类的资产,例如货物、各类证件、电子设备等,在其行为满足特定条件(诸如“涉案金额达到刑法规定标准”;“实施过多次盗窃犯罪”;“入室进行盗窃活动”;“携带武器进行盗窃”;“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时,同样会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至于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则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