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罪名由哪个机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四条法规条款规定,对于犯罪性质的判定,应以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决为准。倘若涉及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且其涉案金额达到相关标准,亦或是存在多次盗窃、侵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藏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实施扒窃等情况,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节进行深入分析,并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对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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